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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地研院对取得注册师资格人员给予奖励补贴

【报送单位】: | 2010-07-13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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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院发展所需的高等级注册师资格证书,近日,市地研院出台对取得注册师资格人员奖励补贴办法,决定自7月1日起,对新取得注册师资格的在职人员,除给予报销考试费用外,还按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,并每月给予补贴。其中,取得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的,一次性奖励15000元,每月补贴500元;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、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会计师资格的,一次性奖励5000元,每月补贴300元;取得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的,一次性奖励2000元,每月补贴1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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